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沪告字[2022]第08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现发布涉及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普陀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临港12个地区共计3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现场交易会于2022年9月23日开始举行,具体交易时间以2022年9月22日发布的《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的通知》为准。
三、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申请参加地块交易的申请人,还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2年08月25日在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四、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土地交易服务窗口(具体地址详见出让公告附表,下同)和http://ghzyj.sh.gov.cn/网站、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出让地块对出让须知中 “一次书面报价规则”条款作了调整,敬请注意。
(二)为持续巩固本市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做好土地交易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土地交易活动有序实施,交易期间意向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办理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咨询电话或土地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咨询。确需至土地市场进行现场咨询的,须提前通过咨询电话预约。后续各竞买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市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交易会。
(三)本批次住宅用地集中供地出让地块较多,敬请用地意向人务必仔细阅读各地块出让文件,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网上受理平台”、准备各类申请材料、办理授权委托,并尽早提交交易申请。如因疫情影响确需临时变更受托人的,请按地块出让须知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登录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http://biz.ghzyj.sh.gov.cn:9001/sh_wsjy/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受理平台”)进行。申请人请至http://www.shtdsc.com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版块下载《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并按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二)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网上受理平台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四)若网上受理平台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网络服务,并及时在http://ghzyj.sh.gov.cn/网站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58823624、86-21-58829349;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
(二)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86-21-962600、86-21-36393100。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2022年08月25日